香港CEPA“紅茶”原產地標準最新修訂!
茶友網首頁 個人中心
下載APP 下載APP
手機訪問 手機端二維碼

香港CEPA“紅茶”原產地標準最新修訂!

2003年,內地與香港、澳門特區(qū)政府分別簽署了內地與香港、澳門《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》(簡稱“CEPA”),2004年1月1日正式實施。CEPA是內地與香港、澳門單獨關稅區(qū)之間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,也是內地首批全面實施的自由貿易協議。

? CEPA項下內地與香港間進出口貨物關稅有何特別安排?

根據《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》貨物貿易協議(下簡稱《香港CEPA貨物貿易協議》),內地對原產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的進口貨物全面實施零關稅,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對原產內地的所有進口貨物實施零關稅;雙方不對原產于另一方的進口貨物實行關稅配額。

? CEPA項下哪些貨物可視為原產于一方?

1)在一方完全獲得或生產的貨物;

2)在一方僅有原產材料生產的貨物;3)在一方使用了非原產材料進行生產的貨物,屬于海關總署2022年第39號公告中公布的《產品特定原產地規(guī)則》適用范圍,且符合相應稅則歸類改變、區(qū)域價值成分、制造加工工序或者其他標準;4)在一方使用了非原產材料進行生產的貨物,不屬于本貨物貿易協議《產品特定原產地規(guī)則》適用范圍,但滿足按照累加法計算的區(qū)域價值成分大于或扥估30%標準,或按照扣減法計算的區(qū)域價值成分大于或等于40%的標準。

? 內地與香港CEPA貨物貿易協議原產地規(guī)則最新一次修訂有哪些內容?

海關總署2023年第63號公告中公布,2023年7月1日起,0902.30項下“其他紅茶(已發(fā)酵)及半發(fā)酵茶”原產地標準由2022年版《產品特定原產地規(guī)則》中單一“加工工序”標準,變更為“加工工序”或“區(qū)域價值成分”標準:

?舉例:原產于斯里蘭卡的紅茶茶葉運至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,按照修訂前原產地規(guī)則,必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境內完成發(fā)酵、揉捻、干燥、調和工序,成品紅茶原產地才可認定為“中國香港”。而7月1日以后,只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境內滿足加工工序標準或區(qū)域價值成分標準其中之一,成品紅茶原產地即可認定為“中國香港”。原產標準更具靈活性。

? 區(qū)域價值成分如何計算?

按照《香港CEPA貨物貿易協議》,區(qū)域價值成分標準應當根據下列公式計算:

?累加法:

?扣減法:

? CEPA項下進出口貨物如何申報?

按照海關總署2021年第34號公告規(guī)定,進出口貨物收發(fā)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辦理CEPA項下進出口貨物海關申報手續(xù)時,應如實填報《報關單》商品項“優(yōu)惠貿易協定享惠”類欄目:

?“優(yōu)惠貿易協定代碼”欄目中填報香港CEPA的代碼“03”;

?“原產地證明類型”欄目選擇“原產地證書”或“原產地聲明”,免提交原產地證明的小金額進口貨物該欄目為空;

?“原產地證明編號”欄目填報原產地證書編號;

?“優(yōu)惠貿易協定項下原產地”欄目填報貨物原產地;

?“原產地證明商品項號”欄目填報報關單商品項對應的原產地證明商品項號,小金額貨物在該欄填報本報關單中商品的項號。注意:

?向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出口用于生產香港CEPA項下協定稅率貨物的原材料時,應在《報關單》的“關聯備案”欄填報香港生產商在香港工貿署登記備案的有關備案號。

?商品項對應的“原產國(地區(qū))”欄填報貨物原產地。

來源:天津海關

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刪除